1.本次收取的押金将用于招聘新的外教。
2、春节后的集合流程是给外教三个月的时间准备接受offer、办理签证。
3.这笔押金保证了来年教学工作的确定性。
4. 提高学费,鼓励外教接受录取并回国
根据信中所述,原因如下:
1、招聘新外籍教师
2、对接受邀请离开并定居中国的教师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
3、使教育工作具有连续性深圳市外教一对一费用,赋予未来确定性
4、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吸引教师回国。
家长们有以下几点疑问,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学校对外教的管理是否太松、缺乏吸引力,所以每年都要招聘大量新教师?
这封信引发了大家的担忧:学校与外籍教师的管理和联系可能出了问题,一个良好而稳定的学校团队,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招人呢?
1)如果Basis深圳外教基础比较稳定,需要新增的外教数量比较少,那么疫情期间就没必要向家长收取5000万押金(假设学校有1000名学生,实际情况可能更多)。这5000万是不是用来招收个位数的新外教?而且每年都是这样吗?
押金大概要5000多万(至少1000名学生)。这封信是不是在告诉我们,学校要用这么大的一笔资金来招聘几名新的外籍教师?
2)今年有多少教师合同终止?为什么要按这么固定的周期招聘外教?学校和教师签订的合同不具有约束力吗?教师是否可以因个人意愿或不可抗力而随意离职?
这也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一学年结束后,有多少老师会离开?教师的责任和义务部分如何?教师方面的合同约束是否过于宽松和自由?
3)学校对教师的限制是否过于注重“有竞争力的薪酬”?而不是更好的本土管理、文化融合和企业文化的号召力?中国有句俗语叫“钱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我们想补充一点,如果每年都拿钱来解决问题,那教育肯定是个大问题。我们需要学校稳定外教,定期公布。
信中指出,学校与教师的联系,过分强调“工资”,而忽视了本地化管理、文化融合和学校的愿景。
我们要求公布有关教师工作保障和稳定性的信息。
4)学校声明称,受疫情影响,外教续约意愿下降,不确定性增加,需要收取押金增加确定性,确保明年工作。那么,为什么学校只单方面要求家长确定性,而不要求外教确定性?有多少外教回国、回深圳?有多少外教放弃了自己的职位?
信中说,学校需要收取押金,以提供未来的确定性。但为什么只提供确定性是家长的职责,而另一方面却失去了教师的确定性?
5)另外,学校常年更换外教,甚至每年都以各种理由更换班主任,如何保证新老师对学校的课程体系和孩子有充分的了解?
这就是每年频繁更换班主任的真正原因吗?如何维持师生之间的联系?在频繁更换的情况下,教师如何集中精力并熟悉课程?
6)声明认为,单凭教育情怀无法留住外教。需要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薪酬来吸引外教留下来,甚至允许外教在当前疫情期间冒险“逆流而上”来华。这就需要有竞争力的薪酬来体现这一点。假设这是合理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3-6%的加薪幅度就能决定外教是否愿意来华,甚至能克服原本阻碍他来华的健康风险呢?
新冠肺炎疫情让海外教师远离我们,为何3-6%左右的工资涨幅就能吸引他们走出恐惧,回国就业?
7)如果一个外教因为疫情拒绝来中国,如果一个老师因为6%的工资差距而决定是否回国任教,如果一个老师和学校签了宽松的合同/随时单方面放弃自己的职位,那么我们怎么证明这样的老师是一个好老师?我们怎么证明老师热爱中国,愿意融入中国教育事业?他们是真正热爱教育、不追求功利的老师吗?
综上所述,如何证明这些老师是真正喜欢中国、愿意融入中国文化、与对他们如此友好仁慈的中国家庭一起工作、真正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呢?
第二,我们不是争胜或争败,而是谈判。谈判的过程不是非黑即白的,学校目前的做法,恰恰就是要逼迫家长在两种选择之间做出选择。
我们不是在比赛中互相对抗,我们在谈判学英语,这不仅仅是黑与白的问题。但现在深圳市外教一对一费用,学校正在迫使家长在“是”或“否”这两个选择中做出决定。
校方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在这次事件中,家长没有像往年一样积极配合?
为什么这个学年里家长的行为与以前如此不同?
因为这一次,学校把以下三个因素捆绑到了同一个流程中。
您正在尝试通过一个步骤和同一个程序来处理这 3 个难题:
1. 学位押金的截止日期与休学期限相吻合,这意味着学校在履行本学年的义务之前就开始收取下一年的费用。
2. 存款价格上涨
3. 签署协议
一旦家长支付了定金并签署协议,就意味着同意学校本学年的授课安排、价格上涨幅度等条款。
学校将这三个要求一并处理:
1、押金截止:第三学期的延期意味着学校2019-2020学年尚未完成应尽的工作,但已经开始争取下一学年的权利。
2. 学费上涨
3、合同的转让。
一旦家长支付了押金,他们就必须接受增加的费用,接受2019-2020年剩余学期的学校计划以及其他条款。
我们相信学校有强大的政府和法律资源,一定可以讨论出一个折衷的解决方案。
我们欢迎学校邀请谈判专家来解决问题,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寻求法律支持。
学校有比我们更有效率的法律支持团队,我们相信只要学校愿意,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妥协和权衡的解决方案。
我们期待双方能够派出谈判代表组,举行会谈。
3、声明中提到的“学校、家庭、老师”三边平衡是否严重失衡?家长和学生成了弱势一方,被学校摆在最轻的位置。在这场纷争中,失衡的安排屡屡出现。
虽然这封信表明学校知道一个好的学校是学生、家长和老师共同推动的,但我们仍然感受到这些天来家长方面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和学校服务心态的傲慢态度。
1、为什么学校在2月3日就要求家长回深圳?为什么学校单方面要求家长遵守合同深圳市外教一对一费用,却允许外教不回国,甚至回国后还允许他们回老家?
在通知家长2月3号回深圳,而让外教留在国内甚至回国的情况下深圳市外教一对一费用,绝大多数学生家长还是遵照通知,在紧张的气氛中赶回深圳。
2、学校是否认为中国家庭和孩子比外教更抗拒,所以孩子应该等外教而不是外教陪同孩子?学校是否认为学生不能迟到,老师可以迟到?学校是否认为学生应该接受无法抗拒的现状,而老师却可以因为不可抗力而成为家长必须接受的另一个不可抗力?
学生准时上课,老师和学校却不准时。我们家长是否必须接受“不可抵消”的教师作为我们新的不可抵消的义务和债务?
3、《声明》认为,光有教育热情是留不住教师的,必须提高工资才能留住教师。然后,学校又用收取押金的方式“留住(锁住)”家长。这是不是递归责任的概念,用金钱锁住的三角关系?那么,我们怎么相信学校是一所“教育热情”的学校?我们怎么相信“我们(学校)追求的是什么,我们坚持的是什么”的“声明”?
用金钱的方式吸引新教师,留住老教师英语,同时又向家长收钱来留住他们,这是学校、家庭和教师之间公平的关系吗?
4. 在危机事件中,学校是否更愿意使用美国的服务提供商和美国的理念?
我们可以理解,为了防范“外教工伤”风险,学校允许外教留在国外上网课,比在国内更安全,所以学校应该提前对上网课质量进行检测,确保顺利后再通知外教不要回国。
但事实证明,学校对网络情况没有做任何安排和测试,也没有对中国众多现成的网络供应商和网课服务商(其中大部分都是免费的)进行调研英语培训,而是单方面使用了学校最熟悉的美国服务商,导致网课服务器和带宽效率低下,经常出现卡顿、停滞等现象。
这是否说明学校没有主动为中国家长服务的意愿深圳市外教一对一费用:BASIS 国际学校“大幅”提高学费,学生若不支付押金将无法保留学额,甚至不了解中国的互联网状况?这是一种傲慢吗?
这次疫情,我们学校还没有做好远程教学的准备,就通知老师要留在海外。
我们学校在中国已经5年多了,理所当然地选择了一些美国的供应商和服务器,比如微软和Zoom,它们的服务器都在国外,导致网络连接不好,浪费了学生、老师和家长大量的时间,最终只能投降,转而使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忽略了在中国也有快速的在线教学服务,其中大部分甚至对学校是免费的,比如腾讯和阿里。
我们完全可以怀疑这是一种懒惰的心态。学校在中国的地位没有改变和提高服务,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家长和学生需要适应学校,而不是学校应该改进,这种心态也可以说是傲慢的。
5. 学校的多次回应都像挤牙膏一样,比其他学校来得晚,而且是经过多次家长询问后才做出的。家长是否需要采取更激烈的措施才能得到学校的回应?双方就没有更平等、更体面的沟通方式吗?
我们学校在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回复和反应比较慢,比较被动,大多都是在同类学校和家长一再要求之后才做出的。
我们不希望被迫采用更有意图的方式,为什么不开放一种公平、优雅的方式进行谈判。
6、我们深知校方催收押金是为了保证新学年的学生人数和招生推广。学生人数是一所商业学校能否继续运营的生命线,而达到招生目标是年度预算中的重中之重。我们愿意进行“商业即商业”的对话,不希望看到校方以“招收教师”的名义回应我们目前的争议。我们期望有一个认知对象,被当成一个群体而非散乱的个体,有一个合理的对话对象,不想被充满逻辑漏洞和傲慢文笔的“声明”搪塞,不想被电话威胁解散家长群,不想听到校方威胁主动沟通的家长会被开除。
我们不接受信函中只提及教师招聘,而不谈预算和招生工作的压力。我们理解学校需要在新的财政年度收取定金来预算一些招生和营销工作,越早越好,以减轻招生压力,释放更多现金流并专注于教学。我们可以谈论这件事,而不是被人注意到和警告,也不会被告知一个不合逻辑的借口。
我们希望被视为一个能够理解商业规则与教育精神的理性群体。
7. 上述借口、忽视、缺乏进取心以及家长对学校的适应……是否挑战了你所说的追求?学校团队是否因为他们的热情而尽最大努力?我们将如何教导我们的孩子认真对待他们的热情?
综上所述,如何相信《信》中所提到的学校追求呢?
我们是否在教导孩子们把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事物中,而学校却向他们展示了,在思想上懒惰,在变化上被动,在与伙伴交谈上傲慢?
四、关于声明中提到的房价中位数上涨的问题
关于学费上涨幅度的说明
我们今年的涨幅属于中等水平,对比深圳五所同类国际学校,下一学年的学费涨幅在5.3%-8.93%,我们学校的涨幅是6%;纵向看,本学年相对上一学年的学费涨幅也和几所同类型的国际学校一样,涨幅在1.2%-18.35%,去年我们学校的涨幅是3%。如果把近两年的学费涨幅平均一下,我们学校的平均涨幅几乎是同类学校中最低的。
对比深圳其他五所同类国际学校,下一学年的学费涨幅在5.3%-8.93%之间,而我们学校本学年的学费涨幅在1.2%-18.35%之间,我们学校的学费涨幅为3%,显然我们这两次学费涨幅的平均幅度几乎是这些学校中最低的。
问题如下:
1. 学校可否在《报表》内披露比较的对象?包括学费及增幅,而非只比较百分比?
做这个比较的代表能不能详细说说和谁比较?原来的学费和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学校在比较价格时,是否选择教学质量、学校设施硬件相近的学校?
学校资源、设施、运动场地等是否按同等标准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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